速看新通知要求!事关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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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8-14 09:18



推广、扩建、梳理、整改、核实、抽查……不久前,《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的通知》印发,要求各地区高质量升级完善一体化系统和开展一体化数据应用,高水平保障一体化系统运行和数据安全,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有力支撑。本期就随小编一起来盘一盘重点。


划重点:四个时间节点

仔细研读这份《通知》,有非常重要的四个时间节点要注意。


第一个时间节点:

要继续完善和推广应用一体化系统单位会计核算功能,要推动确需保留自有会计核算软件的高校、医院等预算单位将会计核算软件与一体化系统对接,实现本地区单位会计核算信息在一体化系统动态反映和集中存放,原则上应在2024年底前完成。


第二个时间节点:

科学制定一体化系统扩建计划,加快资产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绩效管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等各项业务功能开发建设,有序开展上线运行和推广实施,具备条件的应在2025年底前实现《规范》2.0版本业务功能全部在一体化系统运行,财政部此前发文已就相关业务功能建设实施明确时间要求的,按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


第三个时间节点:

严格对标升级改造一体化系统,全面梳理和评估一体化系统已开发和上线功能模块对标《规范》和《标准》情况,未严格对标的要于2024年底前完成整改。


第四个时间节点:

各级财政部门要在2024年底前组织预算单位全面清理核实一体化系统的单位信息、人员信息、账户信息、资产信息等各类基础信息,及时修正和补充错漏数据;要将基础信息的新增和维护工作流程纳入一体化系统前台办理,明确各部门和单位、财政部门业务处室对各类基础信息的审核权责,完善审核流程和校验规则,做到“数出一源”,切实把好基础信息入口关。


敲黑板:两句话和三个关键词

“全过程记录、全方位控制、全覆盖报告”:将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深度融入一体化系统底层架构,实现对预算指标“全过程记录、全方位控制、全覆盖报告”,动态反映各级预算变动情况,有效提升政府预算与部门(单位)预算、上下级转移支付预算的衔接控制;要合理设置预算指标核算触发条件、核算要素和控制机制,业务操作自动触发系统底层控制功能,对不规范操作进行阻断和预警,强化对预算执行的自动控制和约束;要建立健全自动对账机制,确保预算指标核算数据与会计核算数据相衔接。


“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严格落实“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将政府预算和部门(单位)预算纳入一体化系统编报,按照本级人大批准的预算在一体化系统中批复下达预算,同步生成预算指标控制资金支付。


另外还有三个关键词:


一是“数据治理”

推动系统严格对标和全面规范业务管理,从数据生产源头保证真实、完整、准确、规范,杜绝加工转换,要优化完善数据报送流程和技术手段,由系统定时自动推送数据,提高数据报送效率。这份《通知》指出,财政部将对各地区一体化系统生产数据与报送数据一致性进行抽查。


二是“数据应用”

要深入开展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工作、推进预算执行监督常态化、持续提升数据决策支持作用,做到用数据说话、凭数据决策,提升一体化系统数据对财政管理和财政决策的支持作用。


三是“运行保障”

要构建集中的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平台,提高运维服务标准化、智能化水平,切实提升预算单位用户体验。


最后需要关注的是,《通知》强调,要将一体化系统建设形成的软件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