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政府财报开编 | 严格执行新操作指南和一体化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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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3-20 17:58

春节前,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两份《通知》要求,应严格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V2.0》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规定,及时升级完善本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模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模块),增强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功能,不断提高编报效率。




厘清与决算报告的差异情况 梳理与资产报告的差异原因

两份《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财报编制质量。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一要查实编制主体,全面梳理应纳入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范围的单位清单,及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维护单位基础信息,将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与同级财政部门有预算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全部纳入编制范围。


二要做实对账抵销,三要强化编审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其中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应对本部门、本单位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要切实履行编报主体责任,加强审核把关,细化审核内容,优化编审流程。积极配合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对审核、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边审边改、立查立改,不断提高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质量。


四要做好数据衔接。与往年相比,这一方面的具体要求需要重点关注:要从基层单位做好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数据衔接。进一步厘清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的差异情况,编制本年预算结余与盈余调节表。认真梳理财务报告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差异原因,确保同口径数据一致。


《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则对“扎实开展对账抵销”提出具体要求,做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涉及的政府内部交易事项对账抵销工作,适时组织开展部门与部门之间、财政与部门之间、不同级次政府财政之间对账。正确运用抵销规则,部门与部门之间交易事项金额高于抵销阈值10万元的,重点开展对账抵销;10万元(含)以下且可确认一致的,原则上应抵尽抵,不受抵销阈值限制。


在“切实增强审核效果”方面,该《通知》强调,结合编制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审核规则,与人工审核有机结合,不断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及时纠正审核发现的问题。


此外,《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还新提出,要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各地要选优配强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人员力量,对本地区财政部门和部门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培训,创新培训方式,着力提高相关人员职业素养,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注重保持干部队伍稳定性和延续性。




附件新增部门财务报告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衔接说明(提纲)

《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附件也由往年的报告样式变为部门财务报告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衔接说明(提纲)。

具体如下: